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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婚姻风俗之回门

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

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蝎妻子的父母及亲属。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

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

回门是旧时汉族婚姻风俗。
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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