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历中的解释:
农历2033年十二月十七(甲寅年丙寅月壬辰日,旧历2033-12-17,公历2034年2月5日),在黄历中记载本日的五行大溪水爐中火常流水,彭祖百忌:壬不汲水更難提防,辰不哭泣必主重喪,凶神忌“月虛、厭對”,吉神宜趨“天德合、守日、天巫、陽德、六儀、金匮、金堂”,沖煞沖狗(丙戌)煞南,值神爲金匮(吉星),建除十二神爲滿日,胎神倉庫棲外正北,综上所述及结合老黄历各时辰的宜忌表,对“农历2033年十二月十七是否适合签合同”的分析结果如下:
农历二〇三三年十二月十七不是签合同的最佳日子。
附表:2034年2月5日黄历宜忌(简化易读版)农历二〇三三年十二月十七 | |
宜 | 安置新床做買賣求子合帳喬遷新居破腹産掃墓挂窗簾安床祭祖新屋入夥生孩子相親入宅提親送禮 |
忌 | 下葬設壇祈禱作竈安床安煤氣爐廚爐移位安置新床安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