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历中的解释:
农历2035年一月十五(乙卯年戊寅月甲寅日,旧历2035-1-15,公历2035年2月22日),在黄历中记载本日的五行大溪水城牆土大溪水,彭祖百忌:甲不開倉財物耗散,寅不祭祀神鬼不嘗,吉神宜趨“天倉、要安、五合、鳴犬對”,值神爲天刑(凶星),沖煞沖侯(戊申)煞北,凶神忌“月建、小時、土府、往亡、複日、八專、天刑、陽錯”,建除十二神爲建日,胎神占門爐外東北,综上所述及结合老黄历各时辰的宜忌表,对“农历2035年一月十五是否适合放债”的分析结果如下:
农历二〇三五年正月十五不是放债的最佳日子。
附表:2035年2月22日黄历宜忌(简化易读版)农历二〇三五年正月十五 | |
宜 | 買賣定契約製作大梁搭排山裁衣提車投資交易納采簽合同砍樹伐木買車訂婚紗上牌 |
忌 | 諸事不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