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
在1929年,那時还是国民党政府统治中国,1929年2月国民党政府卫生機构的主管余云岫,在一次工作会议上提出:取消旧医药(那時中医中药被称为旧医药),全盘否定中医中药。如果取消旧医药被确定的话,治病用药,只能是西医西药,我国几千年的传统中医中药就会被遗弃,這就是当時臭名昭著的“废止中医案”。当時在医学界引起非常大的振动,大量的中医药人士纷纷抗议游说,上海名中医张赞臣主办的《医界春秋》为此以“中医药界奋斗号”一刊发起了对取消旧医药的抗命。
为此,叶开泰由時任管事陈让泉连同其他两位请愿者赶赴南京,于行政院议事厅中舌战余岩,据理力争,最终迫使卫生部长薛笃弼现场表态:“…详细内容 »
发展历史
抗争
北洋時期,政府一味推行西洋医学,而无视中国传统医学的存在。1912年,北洋政府以中西医“致难兼采”为由,在新颁布的学制及各类学校条例中,只提倡医学专门学校(西医)而没有涉及中医,则完全把中医药排斥在医学教育系统之外。這就是近代史上著名的“教育系统漏列中医案”。
消息传出,各地舆论反响强烈:“教育部定章,于中医学校之课程,删中医科目,是可忍,孰不可忍。”扬州中西医学研究会创始人袁桂生首先公开批评北洋政府的医学教育政策,从此拉开了抗争的序幕。他说:“今年教育部所颁之医学专门学校章程,事前既未采集众议,更未宣布其政见,贸然自订之而自颁之。……教育总长对此事当负完全责任…详细内容 »
废止中医案
对中医歧视、摧残最残酷的莫过于国民党政府。
1929年2月,国民政府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通过了西医余云岫等提出的“废止旧医(中医)以扫除医药卫生之障碍案”,另拟“请明令废止旧医学校案”呈教育部,并规定了6项消灭中医的具体办法:
1、施行旧医登记,给予执照方能营业,登记限期为一年。
2、限五年为期训练旧医,训练终结后,给以证书。无此项证书者停止营业。
3、自1929年为止,旧医满50岁以上、在国内营业20年以上者,得免受补充教育,给特种营业执照,但不准诊治法定传染病及发给死亡诊断书等。此项特种营业执照有效期为15年…详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