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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丧葬习俗



3、出丧;

4、死后第七日起至四十九日止,每隔七天一祭,俗称“做七”;死后百日祭坟;至周年,再设祭,称“做周年”或“脱服”。
丧葬礼仪中的迷信活动则有所革除。
旧时钦州丧葬礼俗,大致为:

1、病人弥留之际,家属到场送终;

2、人死后,即为死者理发(或梳头)、更衣,派人或发电函将死讯告知亲友,请僧道做“斋”,家人披麻戴孝。


70年代开始推行火葬;但在乡村中,由于各种原因,大都仍用土葬。


50年代起,逐步用追悼会代替吊孝;用遗像代替灵牌;用花圈挽轴代替焚香摆供;用戴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
后由亲人捧死者头脚将尸体入棺。
阅读提示:各地域产生的传统或文化并一定都是合理的/文明的,请用审视的眼光阅读,不要迷信,如某些陋习、不人道行为等并不值得学习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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